章程

以下是公司章程的芬兰文非官方翻译。

1、商号和住所

该公司的商标名是芬兰语的Valmet Oyj,瑞典语的Valmet Abp和英语的Valmet Corporation。公司的注册地是赫尔辛基。

2、业务领域

公司的业务领域是,直接或通过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技术产业领域(主要是纸浆、造纸和电力行业)的机器、仪器、设备、生产工厂和备件的设计、开发、制造、建造和贸易,生产和销售与该业务领域相关的服务以及与该业务领域相关的其他工业或商业活动。

公司作为母公司,还可以参与集团的组织、融资、收购等共同任务,拥有房地产、股份和权益,进行证券交易等投资业务。

3、簿记系统

公司股票属于记帐证券制度。

4 .董事会和总裁

公司设有董事会、总裁,如有必要,还设有一名或多名执行副总裁。

董事会由不少于五(5)至不多于八(8)名成员组成。每名董事会成员的任期在选举后的第一届股东大会结束时届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和其他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选举公司总裁,如有必要,选举一名或多名执行副总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如董事长不在,由副董事长召集。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出席,其中一人为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即构成法定人数。

董事会决议应以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成员支持的意见为依据,如票数相同,应以会议主席同意的意见为依据。

5§代理权

代表公司的权利应授予董事会主席、一名董事会成员和总统(其中两人共同行动),以及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的人员(其中两人共同行动),或该等人员分别与董事会主席、一名董事会成员或总统共同行动。

6§会计期间

公司的会计期间是日历年。该公司的第一个会计期间将于2013年12月31日结束。

7§审计师

公司有一(1)名审计师,必须是芬兰商会认证的审计公司。

审计员的任期在选举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届满。

8、召开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不超过三(3)个月且不少于三(3)周的时间内,通过在公司网站上或在董事会指定的一份或多份广泛发行的日报上或以其他方式以可核实的方式将通知发布给股东,但无论如何,至少在《芬兰公司法》第4章第2节第2小节所述股东大会记录日期的九(9)天之前。

为了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必须最迟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提到的日期向公司登记,该日期最早可在股东大会召开的十(10)天之前登记。

9§股东年度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应在公司会计期间结束后的六个月内每年召开。

在会议上:

如下所示
1.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财务报表)和董事会报告;
2.审计报告;

以下问题已得到解决
3.财务报表的通过;
4.资产负债表所列利润的使用情况;
5.解除董事会成员和总统的责任;
6.董事会成员和审计员的报酬;
7.董事会成员人数;

以下是选举产生的
8.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
9.审计人员。

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由股东大会主席决定表决程序。

更新;2017年6月12日